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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(轉貼)喜歡,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!] [佚名] [網路文章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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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rhaetulus
時間:
2024-12-7 06:37 PM
標題:
[(轉貼)喜歡,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!] [佚名] [網路文章]
【標題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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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,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!
【作者】: 佚名
【轉載地點】:網路文章
【文章內容】:
當那個人喜歡你的時候,你不覺得自己喜歡他。當他放棄的時候,你卻發現自己已經喜歡了他。這種遺
憾也不算不大吧?人便是這樣。被人喜歡的時候,我們是多麼的自恃?
當他大獻殷勤的時候,我們無動於衷,也許還驕傲地覺得對方不是太配得起自己。他儘管喜歡我吧,我
可不是那麼容易追求的。當對方暗示和探聽的時候,我們也假裝不在乎。我是有很多人喜歡的。愛上我
的話,你也許要受折磨。當對方對我們忠心耿耿的時候,我們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。我的條件這樣好,
他還能愛上別人嗎?當他積極的時候,我往往不置可否。我真的喜歡他嗎?也許,我可以遇到更好的。
他有很多缺點。
然而,當他變得消極、當他好像不再喜歡我,我卻著急了。他是不是以為我不會喜歡他呢?我完全沒有
這個意思。我只是不想一切來得太快。我唯有放下一點面子,向他暗示,我也是喜歡他的。
然而,他忽然變得很冷淡了。這個時候有什麼辦法挽救?對不起,已經沒辦法了。不要可惜,既然大家
不能同步,失去了也不是損失。況且,你也許不是愛上了他,你只是不甘損失罷了。如果你不是真的想
離開一個人,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。當你後悔分手,想去挽回的時候,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。
我們說分手,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。自己根本不想分手,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,這一次終於
受夠了。常常說分手,是會破壞感情的,只是你從來不在意。
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?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人。假如他也想分手,便正中下懷。有時候,我們是
真的不想繼續下去。不是不愛他,而是前路太艱難,不知道怎麼走。不如,我們分手吧!在感情最好的
時候分手,我會永遠懷念你。或許,我們還能夠做朋友。說分手的是我。然而,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
我。
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,原來我不能。當我去找你的時候,你卻說:『我們還是分手吧。』你不是捨不得
我的嗎?你冷靜的說:『是你要分手的。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,這樣會對你好一點。』我才不要你為我
著想。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?有些話,是收不回的。有些愛,是不能兒戲的。喜歡,就伸出
手讓對方知道。
感情,就是因為我們給了太多的理由跟註解,所以我們就照著別人所下的定義走著。我不喜歡太黏的生
活,但是一旦我愛上了他的時候,又不時的希望與他朝夕相處。那我到底做的對不對?
有時候,很事情無需用對或錯來概全。尤其在完全沒有公式的愛情世界中,喜歡就是喜歡,不喜歡就是
不喜歡。再怎樣的犧牲跟勉強都是得不到自己所要的。茫茫人海中,你能找到幾個跟你是契合的呢?個
性、相貌、生活、談吐…我們都不時的在每一次的見面中,為著自己的幸福在打著別人的分數,呵~好
笑的是,對方也如此的對待自己。
100分。100分的人到底跑到哪去了?我們都一直找自己的100分對象,那我又有幾分可以配得上人家?
『算了吧~我才不要找100分對象,找到了『又怎樣呢?』很久前,我就已經放棄了尋找伊甸樂園的夢想。
佛語『回首輕掬,隨身幸福。』
在無慾無求的生活中,或許就能遇上了你的另一半。可能他不是100分,可能他不能陪你走到盡頭,但
是在這段的歲月中,也就是你找到自己的最佳導師。不管是愛或是需要,這是自己最清楚。不要被文字
給框住自己就此裹足。現代人真的很好玩,發明一些字來做為彼此溝通的方法,也就因為這些字,讓自
己更不敢跟別人溝通。
喜歡,就伸出手讓對方知道吧。
【讀後感想】:
人生只有一次,很多人與事這次錯過了,下次再見面可能是10年後!
珍惜當下,喜歡,就讓對方知道吧。
作者:
waynetang
時間:
16 小時前
真的要把握當下,只是當我們還年輕時都不懂得呀,往往錯過了才知道可惜,才感覺到後悔。表達了不一定有機會,但不說,就真的沒機會了,所以現在,遇到了,一定會把握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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