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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二水殯儀館變「夜店」引熱議! 前妻砸350萬送別前夫幫圓夢][奇摩新聞][113.12.10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y8qc2gk91    時間: 2024-12-10 10:07 AM     標題: [二水殯儀館變「夜店」引熱議! 前妻砸350萬送別前夫幫圓夢][奇摩新聞][113.12.10]

[周刊王CTWANT] 日前有網友在臉書社團「路上觀察學院」發文並附上二水殯儀館牌樓變成夜店的照片,疑惑「送花來二水殯儀館,怎變成夜店了」,引發網友熱議。而背後原因暗藏洋蔥,這場喪禮的主辦者是逝者林姓男子的前妻蔡姓女子,她砸下350萬元為他舉辦這場告別派對,只為了圓他生前的心願,希望大家在送別他時能不要難過,而是能像去夜店一樣開開心心的送他離開。
據悉,蔡女18歲時與林男相識結婚,之後林男赴越南從事博弈工作,在當地另組家庭,因此兩人在她24歲時離婚。離婚後,蔡女獨自撫養孩子,曾因經濟壓力而借貸,後來當上美甲師賺錢償還債務。儘管過去對前夫有怨恨,但隨著時間過去,蔡女受到在神明的指引下,她逐漸釋懷並轉化心境,後來前夫「用不認識的號碼」主動聯絡她,兩人才漸漸恢復朋友般的互動。
蔡女回憶,前夫生前曾告訴她如果有天自己離世了,他不希望蔡女難過,希望蔡女能帶著他的份,辦一個熱鬧的告別式,喝酒放鬆,歡樂的送他最後一程。因此林男4月初在越南因故過世後,蔡女決定以歡樂的夜店風為他舉行告別式,讓親友笑著送別,圓了他的心願。
林男是雲林縣林內人,而蔡女則是雲林縣虎尾人。但蔡女選擇在彰化二水殯儀館做為前夫的長眠地,認為該處清幽且乾淨,符合他的個性,雙方家人也同意這樣的安排。
在殯儀館辦派對,有人認為這樣舉辦會影響其他人,但也有人主張應尊重死者遺願。對此,二水鄉公所表示,喪家承租殯儀館戶外場地,將外觀布置成夜店風格,屬於喪家個人行為,公所並未特別規範,但已要求不得影響其他喪家以及周邊住戶的居家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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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確實很特別,但將嚴肅的殯儀館弄成這樣還是會讓人感覺怪怪的,似乎不合時宜。
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4-12-10 12:01 PM

人家前妻也是很前衛風格 算是不錯啊
作者: eynyeyny246    時間: 2024-12-10 12:11 PM

蠻另類的喪葬場所布置,感覺與喪禮不是很協調
作者: test4567    時間: 2024-12-10 02:04 PM

砸350萬元辦個告別式,希望亡者在天上有看見!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24-12-10 04:23 PM

只是布置而已嗎?要請多點辣妹才是誠意吧…
作者: Cool克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12:17 AM

"前"妻耶,這感情也太好了吧,還肯砸百萬
我倒比較覺得前妻有慶祝的意圖...
作者: diyaisho2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05:18 AM

350萬...
真的有心了。
願付出的心,能讓逝者感受到慰藉。
一路好走!
作者: 玄轅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11:41 AM

怎看起來有點太突兀了 有點不習慣 會讓人誤會以為會是慶祝
作者: 86664303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12:43 PM

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觀念古板還是這世界太先進....
往生者不是要我們祝福 回響 還有生前的品德來去決定你是否可以前往極樂世界or天堂嗎?

那帶著這種色慾....這....還可以前往嗎?
還是帶著色慾去的地方...不同而已
作者: tomchen5566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06:06 PM

司馬中原會不會也說~可怕哦
作者: 超級銀光人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08:46 PM

既然是死者的個人意願,那也沒什麼好說的
不要影響到其他人的話,想怎麼辦是個人的自由
作者: hank22hank22    時間: 2024-12-11 11:30 PM

恩~~難以理解
不過當事人喜歡就好
作者: aiai0126    時間: 2024-12-12 11:08 PM

靈堂喪禮當事人喜歡就好.花錢布置.也可以知道平常個人行為...
作者: slickers    時間: 2024-12-13 08:58 AM

這個前妻真的相當有心
作者: zeus0915    時間: 2024-12-13 11:20 AM

其它的「鄰居」應該也會很吵吧!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4-12-13 11:52 AM

tomchen5566 發表於 2024-12-11 06:06 PM
司馬中原會不會也說~可怕哦

司馬中原可能會來問可以參加嗎  珂
作者: jcl1966551024    時間: 2024-12-13 03:46 PM

開心辦喪事!
作者: a298920002000    時間: 2024-12-13 05:43 PM

理解表示尊重
而且還羨慕
人家想要怎麼辦,跟那些傢伙有甚麼關係阿
作者: pippen1470    時間: 2024-12-14 11:06 PM

350萬還真的不是小數目~
不過也算完了本人的心願~
真的蠻前衛的一個方式~
作者: tknwo    時間: 2024-12-15 07:52 PM

其實葬禮不是為了亡者,而是為了活著的人,沒有異議基本上都沒問題啦
作者: albertjr    時間: 2024-12-15 09:07 PM

博弈阿
應蓋做黑的
的吧
不會是被幹掉的吧
作者: ymcajoy    時間: 2024-12-16 10:14 AM

前妻耶,被拋棄還能這樣,不簡單啊
作者: jimlin100    時間: 2024-12-16 12:52 PM

沒有影響到別人的話就尊重遺孀的意見跟做法.
作者: 112411    時間: 2024-12-16 05:13 PM

前妻真的有心阿,已經非夫妻了還這樣做
作者: yahourt    時間: 2024-12-16 10:02 PM

日本輕小說作家松智洋的告別式就弄得很有喜感
只能說當事人接受就好
作者: georgeyu    時間: 2024-12-17 11:12 AM

如果沒違法, 沒影響他人, 這種特別的告別喪禮, 也是可以吧~
作者: 小米虫    時間: 2024-12-17 03:15 PM

還不如在生前把錢花一花
作者: 天下第一站    時間: 2024-12-18 03:36 PM

前妻花350萬辦告別派對!!難以理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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